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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北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25日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赵拥军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坚定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精准施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15亿元、降费7.8亿元,进一步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投入6.6亿元,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持续落实“政银担、税融通”等政策措施,扶持各类经济实体2500多个;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6亿元,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持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定债务管理问责任务清单和债务信息公开任务清单,严格控制和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投入资金2.8亿元,用于各项扶贫政策落实,9720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44.3元;投入资金2.5亿元,持续加大城乡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源整治力度。
——不断提升城乡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民生支出达152亿元,增长13.6%,占财政支出比重持续保持在80%以上,其中投入45.5亿元,全面实施34项民生工程。投入11.5亿元,推进综合医疗改革;投入28.1亿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21.6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稳步推进财政管理综合改革。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压缩一般性支出0.5亿元;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亿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系列配套措施和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市直预算单位100个百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国资委)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完整反映了2019年度本级财政收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收入反映不够准确。2019年底,市本级财政专户中结存租金等政府非税收入147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部分项目进度慢影响资金效益发挥。16个部门34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70%,涉及预算金额25146.7万元;9个部门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预算金额9999.9万元。
(三)预算级次不清。市财政在1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29个项目支出中安排补助县区支出9881.1万元。
(四)一般性支出审核控制不够严格。9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会议费预算金额54.8万元,当年支出107.9万元,为预算的197%。3个部门和33家所属单位培训费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129.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239.8万元。
(五)专户结转结余资金有待盘活利用。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财政专户已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使用ppp项目配套资金2655.8万元、土地收储资金贷款户结余资金600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盘活。
(六)会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3个部门财务会计核算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10个部门会计记账使用的个别会计科目不是末级科目;12个部门在2019年底没有及时办理年终结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分析、核查了82个部门和289家所属单位的数据,重点审计了1个部门和1家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5个项目在上年预算执行率不足70%情况下,2019年仍安排预算1190.9万元,执行率仍不足70%;5个部门和21家所属单位未结合业务开展、车辆状况等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涉及预算金额174.3万元,实际支出89.1万元。
(二)银行账户管理仍需规范。3家二级预算单位将收取的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实有资金账户上缴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1家二级预算单位通过2个实有资金账户收缴教育收费情况,未做到收缴分离;年终2个部门工资代发户结存人员经费以外资金476.6万元,与工资代发户核算管理规定不符。
(三)政府储备物资管理有待加强。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将其掌管的政府储备物资纳入财务单独核算管理;4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对其掌管的政府储备物资未实行定期清查盘点。
(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不够到位。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未实施,涉及预算金额65万元;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40%、1个为67%;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5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均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未执行政府采购,共涉及预算金额209.4万元。
(五)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不够严谨。1个跨年度实施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完全相同,涉及预算金额190万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在4个项目存在绩效指标设定不规范、项目内容未全部实施以及改变部分项目资金用途等情况下,对项目绩效自评等次均为“优”,涉及预算金额1076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结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政策拓展的要求,围绕重大政策决策落实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就业补助政策和资金、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财政涉农资金等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方面。淮北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暂行)》中有关支持新建项目优惠政策,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衔接,适用性、操作性不强,2019年度全市无一家新建项目企业享受到新型工业化相关优惠政策。
(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方面。至2020年5月底,已审核112台农机购置补贴70万元、已验收改厕农户2094户改厕补贴资金370.8万元仍未发放。濉溪县部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未附验收手续,涉及金额22.8万元;疫情捐赠款物信息统计和公开不及时不准确,涉及1个行政村和4家政府机构。
(三)项目推进管理方面。2019年市就业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效,为本单位和三区统一招标采购资产281.1万元,未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且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到2020年5月底,为1个区采购的18.8万元公共招聘设备一直闲置。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结合政府投资审计改革,组织开展了2015--2019年全市77个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补偿情况、市教育局系统4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决策执行环节。三区政府和项目单位均未按照规定编报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的宅基地征收补偿审核监管不到位。
(二)项目程序执行环节。宅基地认定未严格履行村(居)、镇(办)、国土、区政府四级认定程序。2个校舍建设项目直接委托未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库的中介机构作为招标代理人。
(三)项目管理实施环节。相关主管部门未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审查审批制度。抽查36份校舍建设项目变更签证单,有19份签证单未对签证内容进行认定和签署意见。
(四)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宅基地征收补偿不规范,涉及金额350.9万元;对补偿依据不合规的地上附属物补偿118.9万元,涉及3个项目;对无产权房屋超标补偿134.2万元,涉及1个项目3个被补偿人。
(五)项目资产管理环节。主城区校舍改造项目支出549.3万元、校舍抗震加固项目支出467.6万元、1所学校新校区一期现代实训楼室外工程及现代实训楼续建项目支出494.3万元,合计1511.2万元,未按规定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六)中介机构执业环节。审计复核中介机构审核的5个校舍建设项目结算价款资料,发现普遍存在缺少工程量计算底稿、直接按招标工程量计入结算等问题,其中3个项目审核结果存在误差,需调减结算金额近10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汽运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国有资产安全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市汽运公司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将子公司市睿通港航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通港航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涉及净利润108.9万元,且少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7.7万元;截至2019年底,相关单位和个人拖欠市汽运公司所属2家公司包车款92.2万元、线路费27.5万元,合计119.7万元。
(二)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所属市交通宾馆餐厅食材采购均交由一人负责,全部使用自制收条等报账,宾馆亏损42.4万元,严重收不抵支。市汽运公司虽制定了2019年综合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但存在奖多罚少情况,方案未得到有效执行。
(三)重大决策不合规。2019年市汽运公司违规为外地两家汽运公司的两个投标项目陪标,投标保证金均为80万元; 2018年注册2000万元(实际出资760.9万元)成立睿通港航公司,未报国资部门审批。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对审计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综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重视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优化项目设置,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如实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加强保留账户管理,盘活各类资金存量;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指导检查,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准确确认、计量各类资产,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严格履行出租资产报批手续,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加强企业内部风险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本系统实际,尽快制定工程变更审查审批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房屋征收计划,尽快完善房屋征收决策程序;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及项目可研、规划调整、中介机构选用等工作,规范征收补偿行为;明确建设各方职责范围、履责内容,强化对招标代理、施工、监理 、结算审核等单位履约情况监管。
(四)进一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应加强惠民政策措施宣传,促进基层准确领会把握政策规定;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惠企政策可操作性;压实部门职责,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衔接配合,防止监督盲区;加强跟踪检查,对民生、投资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不断巩固和提升审计成果,努力为推动淮北高质量转型崛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