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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09:16 字号:

2024年1月31日,淮北市审计局、淮北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现就《举措》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审发〔2022〕4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充分贯通、有机协调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和财政的监督作用,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增强监督合力,推动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11月,报经局领导同意后,启动《举措》制定工作,市审计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举措(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4年1月13日书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市财政局及时反馈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根据市财政局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举措(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1月30日,经市审计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举措(会议稿)》。

(四)会议审议印发。2024年1月30日,经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31日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举措》,促进两项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

五、主要任务

《举措》共分4个方面,10项措施,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坚持依法依规。《举措》充分体现了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

(二)坚持程序规范。《举措》明确了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成果转化、健全机制4项协作机制,细化了各项协作机制的内容和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加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

(三)坚持成果导向。一是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经沟通协商,可联合开展整改专项督查,推动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全面整改。二是市财政局对审计反映的本部门自身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本级预算管理中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发挥预算主管部门作用,协同督促整改。三是市财政局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将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审计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作为确定监督重点、制定财政政策、完善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并将审计成果利用情况及时反馈市审计局。四是市财政局向市审计局共享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方面成果,将成果充分运用到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中,推动审计工作的提质增效。

六、创新举措

《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本市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举措,分别细化落实到审计和财政部门。确立了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制度,推动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有序衔接。

七、保障措施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绩效管理科)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会商、办理反馈等工作,推动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

解读人:王志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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